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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/11/2008

    以防丢三落四的通知

          刘姐姐一早就给我发来了教委的通知,最近老是丢三落四的,为了备忘干脆转发到spaces里好了。做学生就是好还有这么多的假期!

  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—2009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校历的通知

     

     

    京教办发〔20081


    各区县教委,各普通高等学校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、成人学校:
      现将2008—2009学年度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历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学校实际情况执行。
      一、普通中小学、职业高中(职业中专)
      第一学期:
      200891日(星期一)开学;
      2009116日(星期五)结束本学期工作,共20周;
      2009117日(星期六)至215日(星期日)放寒假,共4周零2天。
      第二学期:
      2009216日(星期一)开学;
      2009710日(星期五)结束本学期工作,共21周;
      2009711日(星期六)至831日(星期一)放暑假,共7周零1天。
      二、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
      第一学期:
      200891日(星期一)至2009111日(星期日)活动19周;
      2009112日(星期一)至210日(星期二)放寒假,共4周零2天。
      第二学期:
      2009211日(星期三)至616日(星期二)活动18周;
      2009617日(星期三)至714日(星期二)放暑假(第一段),共4周;
      2009715日(星期三)至811日(星期二)活动4周;
      2009812日(星期三)至831日(星期一)放暑假(第二段),共2周零6天。
      三、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、成人高等学校、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或参照上述日期执行。
      四、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。